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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2022: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03-28 22:53 Admin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为做好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江苏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成立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下设资格审查组、海洋科学复试小组、土木水利(专业学位)测绘与遥感工程领域复试小组,复试由5人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教师和2名秘书组成。专家均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秘书为在职教师。复试小组成员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复试过程中应执行统一的评价标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44118太阳成城集团各学科领域复试考核的实施;

2.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学院集中统一管理。

三、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

原则上拟于2022年3月28日启动,4月3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其中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6日进行。

(三)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平台采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平台。复试采取“双机位”的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下载、注册、熟悉操作流程。考试的组织与监考工作严格按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在线复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材料均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四)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均须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 2022年秋季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可电子签名或盖章)。

10.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123.htm,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11.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

12.考生确实因为疫情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五、复试

学院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实际情况,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优化对考生的服务。

(一)复试内容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903《环境科学概论》为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904《卫星定位导航》为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认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基础知识考查

考生在相应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试题,进行口头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根据学生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评分,时间8分钟左右。

3.外语综合能力考核

外语综合能力考核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文献阅读翻译等方式进行考查,由学生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道试题进行回答,时间3分钟左右。

4.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考核

对学术型研究生综合素质(对专业型研究生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查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对学术型研究生着重考查考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专业型研究生着重考查考生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能力。考生应提供大学学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由复试小组成员随机自由提问,时间10分钟左右。

5.心理素质测试

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加试

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每门课程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题回答,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海洋科学加试科目为遥感原理与应用、海洋观测与调查。

土木水利加试科目为遥感原理与应用、数据库原理及应用。

7.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规定执行。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三)复试要求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各复试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复试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复试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所在学院,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审核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六、复试缴费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204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视为相同科目);

5.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6.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我校,必须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程序

1.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江苏海洋大学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和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

4.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5.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7.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8.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

八、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 +(复试总成绩×0.4)/3。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分类,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7)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我院拟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2.拟录取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样表见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7.htm ),并于拟录取名单公示首日后的两周内提交或使用EMS邮寄至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其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指考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5.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院制定本复试方案,在复试开展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执行,在学院官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二)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于每轮复试前由学院在其官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

(三)每轮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在官网上公布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名单。对复试不合格的、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录取通知。

(四)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及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咨询、申诉与监督

我院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电话:0518-85895597;邮箱:jouch2022yz@163.com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电话:0518-85895243;邮箱:yjsc@jou.edu.cn)。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及本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办法由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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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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